罪犯周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1993年2月2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3年12月,周某因病保外就医1年,但此后有关单位对周某的监管长期处于虚管状态,导致其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一直未交付执行刑罚。在去年开展的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专项行动中,汕头市检察院发现上述情况后,多方深入开展了调查核实,同时针对该案涉及的时间长、行政区域调整、案件管辖单位变动、收监决定及执行主体不明确等问题,请示省检察院并做好跟踪监督。
在与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及有关监狱沟通协调后,汕头市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将罪犯周某收监执行刑罚的检察建议书,明确收监执行单位和执行协助单位。去年9月,历时23年未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周某被交付监狱执行刑罚。